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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书文件 | 文件编号 | 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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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八水厂木质粉末活性炭购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 LNGC(SYSW)2024-0764 | 下载 | |
说明: 项目名称:八水厂木质粉末活性炭购置 项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69号 项目概况:活性炭是地表水处理厂处理异味吸收的重要消耗材料,当原水出现异味时,需在源头投加活性炭,以确保水质达标。 项目资质要求: 1. 提供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需提供国家承认认证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