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臭氧污染,改善涵江区空气环境质量,涵江生态环境局开展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减少本地污染源排放。
春末和夏季光照充足、温度高、湿度低,有利于臭氧的生成和积累,是臭氧污染的高发时段。涵江生态环境局提前着手做好臭氧防控工作,督促涉VOCs企业在3月底和4月初对废气治理设施中的活性炭进行维护、更换,大气污防股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涉VOCs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废气治理设施中活性炭工程设计规范性、种类和品质、填充量、更换频次等。针对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不高、活性炭填充不够和更换不及时、生产运行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做好精细化管控,提高VOCs处理效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下一步,涵江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工业源管控,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针对仍在使用劣质活性炭、不及时更换活性炭、不规范使用活性炭处理设施、不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和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行为,涵江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