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持续开展活性炭“开箱行动”专项检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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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有效减少VOCs(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组织区、镇两级生态环境巡查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持续对新会区涉VOCs企业开展以活性炭“开箱行动”为重点的指导帮扶专项检查行动,促进企业活性炭提质增效,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提升。

  专项行动以日常巡查为基础,结合不利天气响应、VOCs走航车巡查、夜间突击检查等手段,深入涉VOCs企业生产和污染治理等环节一线,对企业废气治理方面的收集、治理、排放等全过程进行指导帮扶检查,排查企业是否存在夜间偷排、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仔细核查企业的环评手续、废气检测报告、活性炭更换记录等台账资料,并要求企业打开废气治理设施的活性炭箱,对炭箱内的活性炭状态、设计合理性、装填量等环节进行详细检查,发现存在装填量不足、更换不及时等问题时现场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此外,检查人员对企业存在活性炭长期不更换导致失效、炭箱空置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同时,检查人员现场就活性炭吸附治理的相关知识对企业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企业主动使用碘值符合规范的优质活性炭并定期检查更换,实现VOCs有效减排,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3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242人次,检查涉VOCs企业2762家次,针对涉气问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9份,作出涉气行政处罚20宗。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将继续用好区镇两级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活性炭“开箱行动”专项检查,不断加强对企业规范使用活性炭的指导帮扶,不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加大对违规使用活性炭等废气治理设施企业的查处力度,压紧压实企业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实现帮扶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和推动环境治理水平提升“双赢”,全力守护“新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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