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哈密鑫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效活性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2352166(资料若无法下载,请电话联系索取)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2号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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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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