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公司发布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发布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实施期限为十年(2024-2033年),各期具体参与人员和金额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发布合伙人持股计划,激发核心管理团队动力公司公布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实施期限为十年,自2024年1月1日-2033年12月31日止。每一年度实施一期,各期滚动设立、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根据各年度核心人才吸引、激励、保留的实际需要,确定各期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员和金额。参与对象在任一存续时点持股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在任一时点持股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我们认为计划实施有助于调动核心管理团队积极性,激发长期成长活力。
预计Q2销量恢复正常,全年增长无忧
预计销量业绩略承压,全年成长可期。Q1木质活性炭下游客户库存周期变化销量出现阶段性波动,目前下游开工正常,预计Q2以后销售量恢复正常;预计食品饮料等优势领域木质炭产品均价保持稳定,战略性拓展垃圾焚烧、水处理等新领域,综合龙头控价能力较强;同时生物质硬炭等储能材料加速推进,看好23年公司业绩成长。
木质活性炭龙头,炭、硅业务双轮驱动,新型储能材料大有可为公司为木质活性炭龙头,炭、硅业务保持稳健。公司22年木质活性炭产能超12万吨(市占率30%+),食品饮料等传统粉状炭应用领域优势稳固,同时环保用竹基颗粒炭产能有序拓张,有望逐渐替代煤质活性炭,活性炭业务成长动力充足,基础化工业务市占率有望不断提升。公司生物质硬炭等新型储能材料稳步拓展,产业化进程有望实现“从0到1”的落地,储能材料第二成长曲线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