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创新VOCs活性炭治理模式

集中治污,预计VOCs年减排量可达260吨

中国环境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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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近年来采取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并在279家企业中实施运用,企业VOCs排放量平均减少2/3,活性炭综合使用成本下降48.5%。据初步推算,预计VOCs年减排量可达260吨,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7000吨以上。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由活性炭吸附用户单位和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组成。活性炭吸附用户单位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去除生产活动中产生的VOCs,之后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将吸附饱和的活性炭委托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进行统一脱附再生。脱附后的再生炭由再生中心送回用户企业继续使用。企业活性炭使用方式由原来的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VOCs治理由过去的“粗放”治污变为“集约”治污,实现了活性炭全过程闭环管理。

  海盐县通过编制“一厂一策”、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编制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提升治气效能,稳步改善空气质量。

  今年1月—7月,海盐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1.5%,同比上升11.8个百分点;臭氧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9%;优良率上升幅度和臭氧浓度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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