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废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正式投产

宁波生态环境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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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慈溪一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正式投产。据了解,该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减少慈溪及周边地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量约2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7万吨。

  据新浦镇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可对废活性炭进行循环回收利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在废气治理等环保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为慈溪的环保事业添砖加瓦。

  据了解,慈溪辖区内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空气。活性炭的吸附能力有限,一旦达到饱和状态,就成了废活性炭,失去吸附能力,还会释放污染物。处理废活性炭的方法主要是焚烧或者填埋。这种处理方式会造成资源浪费,也会增加碳排放量。同时,企业需要承担购买新炭和处理废炭的成本,经济压力比较大。

  “我们会对废活性炭进行再生处理,废活性炭可循环使用3到4次。此外,不可再生的活性炭会被粉碎、再生加工,用于污水处理等其他净化工艺。”该活性炭再生中心负责人说。据介绍,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计划建设废活性炭再生生产线3条。其中,一期1.5万吨,分别建设一条年处置能力1万吨的颗粒再生线、一条0.5万吨的粉粒共用再生线;二期拟建设年处理0.5万吨的再生线。

  “该项目可实现VOCs集中高效治理,活化后优质再生炭的碘值可达到800以上,完全可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气净化等领域。”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有关负责人说,项目达产后,能有效解决区域废活性炭的处置问题,同时能产生绿岛效应,废活性炭再生后可循环利用,并有效降低企业的环境成本,“按照每吨合格活性炭循环使用成本不超过8000元计算,涉VOCs企业活性炭使用成本预计下降40%以上,吸附效率提升30%以上。”该企业位于慈溪新浦镇敦和园区。

  近年来,敦和园区聚焦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该园区改造提升新模式被列入2023年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典型案例。来源:宁波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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