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评论:强制更换活性炭是“牵牛鼻子”工程

中国环境A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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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苏徐州,全市每年作为危废处理的废活性炭有近9000吨,而生产一吨活性炭需要3吨优质原煤作为原料。从节约能源的角度来讲,如果有效再生这些活性炭,一年就能为徐州市节省6万吨煤炭。该市的危险废物处理“绿岛”企业看准了这个市场,从2021年10月就开始生产,每年可处置危废活性炭1.5万吨、一般固废活性炭5000吨,生产再生活性炭1.4万吨,实现了对废活性炭的资源化利用。

  现在,该工业“绿岛”建立了完整的废弃活性炭收集、处置和产品化体系。市内的产废企业将产生的废弃活性炭打包后,暂存危废间,需要处置时只要在小程序上发起申请,“绿岛”公司就会派人上门接收,“一包一码”,将各种信息录入“危险废物生命周期跟踪”系统后,全封闭运行管理。而在处置再生环节,一般的活性炭可以反复利用3次,优质活性炭甚至达到5—7次,仅这一项就可为企业节约30%的环保成本。

  活性炭是企业治理废气的刚需,一般将相关处理设施安装在末端,用其吸附去除VOCs或其他气态污染物。但这个重要的关口经常失守,一是活性炭装填不足量,存在破损、漏洞多等情况,废气实际未经吸附过程就从大的缝隙跑掉了;二是长期不更换活性炭,已经没有了吸附能力的活性炭沦为摆设。打赢PM2.5管控战,需要引导涉气企业开展活性炭使用提质增效行动,让先进工艺守住关键节点,保护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危险废物处理“绿岛”已经打通了废弃活性炭的出口,生态环境管理的重心就要盯紧产废企业,指导这类企业规范安装活性炭,计算活性炭的更换周期,并作强制规定,时间一到,产废企业必须更换已经失效的活性炭,而且建立电子台账备查。此外,鼓励产废企业在线监测气态污染物排放情况,一旦发现去除率明显下降,可以提前启动更换工作。

  对产生废气的生产企业,应依法依规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特别关注其中的易损易耗部分,周期性检查、测试关键参数,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评估一个地方对VOCs等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水平,统计其活性炭的年使用量就略知一二。

  从各地情况来看,VOCs的减排进入了攻坚阶段。每个企业都认为自己尽力了,没有潜力可挖。现场检查却发现,紫外灯是坏的,活性炭两三年没动过,怎么会有处理效率呢?把活性炭更换作为一个强制性指标进行考核,起到了“牵牛鼻子”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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