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环境治理基础能力短板,北仑区坚持系统谋划、先行先试,积极破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加快提升区域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在建成投运全市首家活性炭再生利用中心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活性炭全流程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填补了全市活性炭再生领域的空白,为提升环境治理效能提供了北仑方案、北仑经验。
加强一线帮扶,引导企业纳入活性炭中心管理
发放《致全区使用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企业的告知书》,借助环保管家等第三方力量,实现涉活性炭企业现场走访宣贯全覆盖,全区257家企业签约活性炭再生中心。以环保低效设施改造、“绿岛”园区建设等为契机,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大力推进低效设施、蜂窝炭环保设施改造,全区100余家企业完成颗粒炭环保设施改造,颗粒炭设备比例从30%提高至60%,颗粒炭环保设备比例位居全市前列。
加强定价指导,规范建立活性炭收运体系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主体多受益、服务单位有微利”的定价原则,合理确定每吨再生处置价格,较一次抛弃法活性炭综合使用成本降低约40%,企业接受程度较高。创新收运体系,充分整合危废小微收储运体系,组建专业换炭服务团队,对签约企业开展上门换炭服务,打通活性炭更换“最后一公里”,实现危废处置与综合利用收运两个体系并轨运行,平台内企业活性炭累计更换次数达646次,活性炭更换量近900吨。
加强源头把关,提高涉活性炭企业环境准入要求
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活性炭设施的,要求必须使用颗粒炭,并在环评中明确活性炭设施相关信息,积极推动活性炭箱设计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开展涉活性炭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未纳入再生中心企业和“炭小保”红码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监管,加大自行换炭企业的活性炭碘值、废气排放浓度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涉活性炭使用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累计查处违法企业6家,处罚款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