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切实开展活性炭“清肺”专项行动

镇江生态环境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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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治气责任,加强涉气企业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治理效能,全面掌握涉气企业活性炭使用状况,建立完整的活性炭管理数据库,扎实有效推进扬中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以来,扬中组织开展活性炭“清肺”专项行动,吹响了VOCs专项治理的号角,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扬中专门成立活性炭“清肺”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小组,下发扬大气办〔2024〕2号《关于印发<扬中市活性炭“清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梳理制定全市涉气企业名录,制定“清肺”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政策法规、执法、大气等业务科室到各镇街区召开涉气企业负责人会议,宣贯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废气治理设施日常使用、活性炭更换的具体要求,现场发放了《扬中市活性炭吸附设施帮扶指导手册》,签订行动承诺书;组织大气科、执法局人员会同镇街区环保办工作人员,组成3个现场检查组,对全市500余家使用活性炭吸附设施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督促涉气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填充量、更换频次及时更换活性炭,同时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未及时更换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收集风速不足、活性炭箱配件缺失、活性炭填充量不足等几类,已全部明确整改时限,交办企业立行立改。

  扬中生态环境局将对所有涉气企业使用活性炭情况进行整理,建立活性炭使用数据库,汇总统计每家企业的活性炭更换数量、更换时间;涉气企业实时将使用、更换活性炭信息上传到扬中市大气监管平台,活性炭到达更换时间时将自动向企业发送更换提醒;对下发整改通知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严格查处。

  通过活性炭“清肺”行动的有效开展,扬中市涉VOCs企业完善了废气治理设施,及时、足量更换活性炭,减少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VOCs排放,为科学精准治气、压降污染峰值提供了有利条件。下一步,扬中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强化推进VOCs专项治理,切实有效改善扬中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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