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印发《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领域、系统治理和联防联控,全面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提出八个方面25项行动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源头管控,加快工业领域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二是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持续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锅炉关停改造,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清洁取暖方式。
三是强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加强企业达标排放执法监管。
四是切实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推动运输车辆清洁发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治,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
五是提升“扬尘源”精细化防控水平。深化扬尘污染综合防控,加大矿山扬尘防控力度,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六是强化其他污染防控力度。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推进氨防控工作。
七是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力促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机制,加强能力建设。
八是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体系。优化激励引导政策。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争取实现70微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