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形势、新要求,泸州市运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把握当前形势,认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行业生态环保治理工作不断档、不松懈,并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应用,积极推进企业向绿色转型,在报废更新车辆时选用新能源替代传统燃油车。同时,督促企业加快淘汰国三及老旧车辆,减少车辆尾气排放,保障道路运输领域碳排放保持在合理区间,为推动道路运输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优质的能源保障。
同时,泸州市运管局派出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指导所有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的企业,开展第二轮活性炭、活性棉等吸附介质的足量保质更换并建立台账,指导企业严格贯彻落实省上统一制定的尾气治理维修企业服务规范,充分发挥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作用,提升行业数字化监管能力,规范汽车尾气治理行为。
截至8月31日,全市累计出动人员215人次,督导道路运输企业108家,共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落实整改。全市道路运输领域新增或更换新能源汽车204辆。其中,80辆出租汽车,61辆公交车,63辆客运车辆。目前清洁能源公交车总数达1243辆(其中CNG46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307辆、纯电动474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达4972辆(其中CNG4263辆、插电混动或纯电动709辆)、新能源客运车辆达497台。通过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运用,道路运输车辆硬件和节能环保水平均得到了极大提升,有力促进了城市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下一步,泸州市运管局将继续坚持思想领航,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协同推进全市大气污染共同治理,进一步完善巩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成果,积极推广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应用,开展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绿色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充电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和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以绿色低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构建绿色、低碳、安全、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守护泸州碧水蓝天净土行固本之举,谋长久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