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臭氧污染,切实改善镜湖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局工作部署,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涉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排污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梳理企业名单。通过省固废系统中申报废活性炭企业确定基数名录,再查询企业最近一次入库记录和转移记录确定存在隐患名录,做到心中有数。走进企业现场。针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活性炭耗材品质和更换情况进行逐一核查,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做好帮扶指导。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活性炭耗材未及时更换。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法人员督促企业立即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同时规范入库并做好台账记录。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不仅直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同时又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活性炭作为一种经济高效、应用便捷、普适性强的吸附材料,在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领域应用广泛。通过本次帮扶检查,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