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重拳出击,公布VOCs治理11大典型案例

佛山市绿之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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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起,佛山市显著增强了对凹版印刷、涂料油墨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力度,着重于规范化整治,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和帮助企业,避免在治理过程中“走弯路”,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3年特别针对这些重点行业发布了VOCs高效治理服务提醒函,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现场技术宣讲活动。宣讲内容围绕“科学认知VOCs产排过程”、“选择高效且适宜的治理技术”、“委托具备行业质量技术能力和治理经验的诚信服务单位”,以及“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四个关键维度,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指导。

  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忽视治污工艺选型、盲目追求低成本、轻易信任缺乏行业质量技术能力和治理经验的第三方治理公司,甚至选择虚假宣传和检测的机构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治理工艺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不达标,进而使得排放的废气无法稳定达到标准,评估验收无法通过,给企业带来了显著的损失。

  为再次提醒广大企业避免发生类似情况而造成不必要损失,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汇总了近期VOCs高效治理评估验收中发现的三类突出问题,并公布11起典型案例供企业规避参考。

  环境君发现的三类突出问题

  一治理工艺选择不当

  VOCs废气经高效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排放要求,并确保排放稳定达标与污染物去除效率不低于80%的双重控制要求。部分企业高效治理工艺选择不当,由此带来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产生有害物质损坏治理设施,或运行费用过高等问题。

  1.选择了活性炭或沸石固定床吸附浓缩等非高效工艺。主要问题表现为活性炭或沸石固定床吸附材料吸附容量较小,吸附效率较低,处理较高浓度有机废气很快吸附饱和,无法及时脱附且脱附不均匀,不能满足废气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与污染物去除效率不低于80%的相关要求;

  2.瞒报原辅材料种类或用量,导致治理工艺选择不当。部分企业瞒报原辅材料种类和使用量,导致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对VOCs废气产生浓度估算不足,难以去除中高浓度废气。如实际产生中高浓度有机废气,但选择了适用于中低浓度的沸石转轮+RCO(CO)催化燃烧治理工艺(中高浓度适宜采用沸石转轮+RTO(TO)高温焚烧治理工艺),导致废气焚烧热解去除不彻底,治理效果不佳;再如瞒报使用含卤素原辅材料(如二氯甲烷等),废气含氯离子,经焚烧后产生盐酸等强酸物质,造成催化剂中毒和治理设施快速腐蚀。

  3.对生产规律和废气产排认识不清,盲目选择工艺。部分企业生产不连续或废气浓度不高,但未经浓缩直接采用RTO焚烧处理,大量依靠天然气助燃,导致能耗过高,运行费用成倍增加,给企业带来巨大压力。

  二治理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参差不齐

  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业务不精、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欺瞒欺骗、以次充好,未按照吸附法、燃烧法等技术规范化要求设计和施工,高效治理设施治理参差不齐,导致设施治理效果大打折扣,推高企业的运行成本,给企业带来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费用的双重压力。

  1.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存在问题。治理设施脱附温度或催化燃烧温度过低,无法满足脱附条件或者难以实现热解氧化效果,使用RTO焚烧工艺但达不到有效燃烧温度,造成废气去除不充分,废气排放浓度较高。

  2.第三方工程服务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VOCs高效治理设施对设备设施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要求较高,部分无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欺瞒欺骗企业,恶意低价获得合同,然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导致设施工程质量地下,甚至明显安全隐患,造成企业治理成本无效投入、重复投入。

  3.施工工程粗糙,细节未完善。如设施密闭性不佳,存在废气泄露问题;再如将注塑吹膜等低浓度废气混入印刷和烘干的高浓度废气,导致治理设施风量过大、设备规模增大,加大治理设施建设费用,也影响整体治理效果。

  4.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显示废气经治污设施治理后稳定达标,通过虚假检测蒙混过关。

  三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平台等不规范

  未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采样口未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或距离弯头、阀门、变径管的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采样平台距地面高度大于2米时,未设置通往平台的固定式的钢制斜梯、Z字梯、旋梯、升降梯(很多采用直梯,导致监测仪器难以达到平台)。

  针对以上三类问题

  环境君整理了11个典型案例

  错误选择沸石固定床吸附工艺

  某印刷有限公司有1台10色凹版印刷机,2台凸印机,凹印机使用软帘围挡收集。

  

  该公司使用沸石固定床+催化燃烧CO,治理设施2万风量,合同金额38万元。生态环境部门使用FID便携式仪器监测,第一次检测(风机只开了50%),处理前690mg/m3,处理后446mg/m3,严重超标,去除效率仅35%。半小时后,第二次检测(风机开尽),处理前216mg/m3,处理后220mg/m3,效率为0,主要问题是固定床半小时内快速饱和,根本来不及脱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节省治理成本,选择了不适用的沸石固定床浓缩吸附工艺。

  

  错误选择沸石固定床吸附工艺

  某印刷有限公司有2台8色凹印机。凹印机使用软帘围挡收集,印刷车间整体密闭收集。该公司使用沸石固定床+催化燃烧CO,治理设施4万风量,设施金额116万元。

  

  生态环境部门使用FID便携式设备监测,总VOCs处理前144mg/m3,处理后176mg/m3,去除效率为0。主要问题是沸石固定床吸附容量小,不能做到及时脱附再生,且脱附不均匀。主要原因是企业受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误导,错误选择了沸石固定床浓缩吸附工艺。

  

  选择不适用的活性炭吸附工艺

  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有3台凹印机,并使用软帘围挡收集凹版印刷机VOCs废气。

  

  该公司使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CO。生态环境部门使用便FID携式设备监测,总VOCs处理前1517mg/m3,处理后845mg/m3,严重超标,去除效率仅为44%。

  

  主要问题是固定床活性炭吸附效率较低,面对较高浓度有机废气很快吸附饱和,无法及时脱附。主要原因是企业单纯为节省治理成本选择了不适用的活性炭浓缩吸附工艺。

  

  错误选择活性炭吸附工艺

  某胶袋有限公司有2台凹版印刷机(2色、8色各一台),1台凸版印刷机;印刷车间整体密闭收集。该公司使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治理设施2万风量,投资金额23万。

  

  2023年9月20日,生态环境部门去现场监测,非甲烷总烃处理前浓度为243mg/m3,处理后107mg/m3,去除效率约56%;总VOCs约307mg/m3,处理后约115mg/m3,去除效率为63%。主要问题是活性炭吸附效率不高,难以达到80%的去除效率,排放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单纯为节省治理成本而错误选择了造价较低、不适用的活性炭浓缩吸附工艺。

  

  废气浓度估算不足

  治理工艺选择不当

  某彩印有限公司有3台凹版印刷机(2台8色,1台6色),车间整室密闭收集,使用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治理工艺。

  

  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监测,处理前非甲浓度约1312mg/m3,转轮处理后非甲浓度约654mg/m3,CO炉燃烧后的测口非甲浓度超4500mg/m3。

  

  
     生态环境部门使用FID对处理后总排口监测,总VOCs浓度超2320mg/m3。主要问题是高低浓度未分类收集,过高浓度CO炉难以承受其负荷、热解氧化不彻底,导致VOCs大分子转化成小分子,非甲浓度比处理前还高。主要原因是企业瞒报原辅材料使用使用量,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不专业,对VOCs废气产生浓度估算不足,未恰当选择合适工艺去除高浓度废气(处理前废气浓度超1200mg/m3)。

  

  未有效甄别治理单位

  工程粗制乱造

  某环保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V印刷机2台、双色印刷机1台,金属印刷机2台,生产设备隔间密闭收集,不经浓缩、直接使用RTO蓄热式焚烧治理工艺,3万风量,治理设施投入金额210万元。

  
      

  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进行了三次处理前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其浓度分别为140、71、136mg/m3,处理前废气浓度相对较低,未设置转轮浓缩工序直接通入RTO炉燃烧,废气浓度远未达到适宜RTO直接燃烧的浓度(大约2g/m3)必须依赖大量天然气助燃,能耗成本非常高,每个月的燃气费用超10万元,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运维成本压力。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未充分了解VOCs高效治理基本原理,未有效甄别治理单位,而第三方治理单位严重诚信缺失、工程粗制乱造、欺瞒欺骗企业。

  

  治理设施设计施工质量差

  忽视关键环节

  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印刷,一台5色印刷机,使用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治理工艺,治理设施2万风量,设施合同金额88万。生态环境部门检测时,只开了一个印刷颜色,负荷约20%,使用非甲烷总烃设备检测,处理前进行了三次检测,非甲平均值为292mg/m3;处理后也进行了三次检测,非甲平均值为299mg/m3,去除效率为零。

  
      

  查看工况大屏,其脱附温度仅有124℃(技术规范要求脱附温度达到180-220℃),脱附温度较低。沸石转轮吸附饱和后,达不到脱附温度,无法实现有效脱附,导致转轮吸附失效,去除效果为零。主要原因是委托的第三方工程治理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调试等方面明显经验不足、忽视关键环节、以次充好。

  

  单位业务不精

  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某彩印有限公司有10色印刷机1台、8色印刷机1台,复合机2台,印刷车间整体密闭收集,使用减风增浓+CO催化燃烧治理工艺,3万风量,设施合同金额157万元。

  

  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门使用便携式设备现场监测,非甲烷总烃处理前浓度849mg/m3、处理后437mg/m3;VOCs处理前浓度459mg/m3,处理后257mg/m3,去除效率均不足45%。从检测结果看,处理前甲烷1.06mg/m3,处理后27.2mg/m3,天然气燃烧不充分,产生较多甲烷,设计施工不合理。主要原因是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单位业务不精、工程质量把关不严,设计、施工和调试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未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落实。

  
      

  施工工程粗糙

  跑冒滴漏多

  某包装有限公司设施密闭性不佳,存在废气泄露问题,主要泄漏点位于CO焚烧炉与管道连接处的阀门法兰处两侧。生态环境部门使用FID便携式仪器现场监测,两侧VOCs浓度分别为654mg/m3、1214mg/m3,显示泄露导致的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较高。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差,“跑冒滴漏”多。

  

  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有8色印刷机1台、6色印刷机1台。治理工艺采用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炉风量3000m3/h,浓缩比10,CO炉风量3000m3/h。2024年4月,生态环境部门使用便携式设备现场监测,VOCs处理前229mg/m3,处理后的达到156mg/m3。

  

  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VOCs处理前仅为21.9mg/m3,处理后2.64mg/m3。

  

  黑中介”问题

  某材料有限公司均安分公司委托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编制环评并介绍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某环保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给企业设计和制造废气治理设备(催化燃烧)。

  

  2024年4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该公司负责人反馈整套废气治理费用为40万,且每月需要烧两万元的天然气作为燃料(一半用于催化炉燃烧,一半用于烘干室),纯属粗制乱造。生态环境部门使用便携式设备测出处理前VOC浓度为143mg/m3,处理后在排放口存在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情况下(存在稀释排放浓度的嫌疑),测出浓度为89mg/m3,不仅排放浓度超标,且处理效率远未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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