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处情况
2023年全市危废产生量为49.89万吨,同比增加了5.71%。其中,委托处理量达48.59万吨,产废企业自行处理0.70万吨。
全市共产生29大类危险废物,其中HW17、垃圾飞灰HW18、废酸、含铜废物产废量最多,约占产废总量86.83%。
二、处理能力
2023年全市共有危废企业45家,其中处理企业24家(含医废处置)、收集21家、小微收集12家。
24家危废企业处理能力为80.63万吨/年,实际收集(处理)17.66万吨。
21家收集单位经营能力为29.30万吨/年,实际收集3.50万吨;
12家小微收集能力14.03万吨/年,实际收集1.1万吨。
表面处理废物产生量约22.54万吨,委托利用22.36万吨,以委托利用为主;
焚烧飞灰产生量约16.5万吨,委托填埋处置15.72万吨,以委托处置为主;
废酸产生量约为3.74万吨,委托利用3.71万吨,以委托利用为主。
总体上危废资质规模远大于市内委托处理需求,存在能力过剩问题。
与此同时,我市危废处理能力具有类别分布不均、能力结构性失衡等特点,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铝灰、飞灰等利用能力不足,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严重。
三、投资机会
原则上不鼓励废酸、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桶、焚烧、飞灰填埋等项目;不鼓励新(扩)建以外省、市危废为主要原料的危废项目。同时项目要符合《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文件要求。
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废收集类项目。
来源:温州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