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日前在海盐县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竺恒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杭州、宁波11个地级市及有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代表出席会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晓松,海盐县委副书记、县长顾秋莉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海盐县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活性炭吸附设施规范化改造企业、小微企业园区活性炭分散吸附设施建设运维试点。会上,海盐县就VOCs整治提升和创新建设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工作进行发言交流,把海盐经验向全省推广。
海盐县近年来创新发展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通过编制“一厂一策”、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编制全国首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和服务技术规范》,助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全面升级治气效能,稳步改善空气质量。今年1月—7月,海盐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5%,同比上升11.8个百分点;臭氧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9%;优良率上升幅度和臭氧浓度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两项指标分别从去年同期的嘉兴市第六、第七双双跃升至全市第一。
竺恒峰要求,查漏补缺,持续不懈推进治理攻坚,加快实施工程减排、有序推进结构减排、全力做好管理减排,全面推动减排工作;通过解决监督帮扶发现问题、重点领域废气治理问题、重点源在线监测问题、监测站点“冒泡”问题,消除重点隐患;通过迭代好运用好指挥平台、推动六类设施更新维护、完善政企协商减排清单、编好治理减排一本账,提升保障能力。